应届毕业生接收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序 |
材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1 |
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
所有人。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
2 |
毕业证 |
所有人。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
3 |
学历验证证明 |
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人员。按照业务受理窗口的通知要求补充提供。 |
4 |
身份证(正反面) |
所有人。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
5 |
就业报到证(正反面) |
所有人。非深户毕业生办理入户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深户毕业生扫描上传系统后,办理报到时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如为广东省签发的电子报到证,提供打印件) |
注: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按照短信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要求,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如为广东省签发的电子报到证,提供打印件)及户籍迁入材料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
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后,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材料等要求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三、申报流程
四、报到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
报到地点 |
咨询电话 |
办理报到时间 |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7-19号窗口 |
88123460 |
周一至周五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
82978023 |
周一至周五 |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
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 |
25433922 |
周一至周五 |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
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馆海德三道南门独栋楼房)11-16号窗口 |
86975095 86975067 |
周一至周五 |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
盐田区香径南街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
25221303 |
周一至周五 |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一楼人才服务窗口 |
36654321 |
周一至周五 |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
28401604 |
周一至周五 |
坂田街道雪岗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D座5楼 |
28227556 |
周一至周五 |
|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
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3楼316室 |
88211667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 |
85209249 |
周一至周五 |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
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
23332027 |
周一至周五 |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
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
28333100 |
周一至周五 |
五、操作指引
1.登录申报系统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没有账号可以注册一个SUUM账户或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选择个人登录,用微信扫码登录即可。
阅读“申请条件”、“温馨提示”、“申报材料清单”等信息,并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单击【下一步】。
2. 个人申报
2.1【申请条件】(必填)
申请人进入后,必需选择申请条件:(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2【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必填)
应届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内容必填。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年龄、手机号码系统默认读出,需补充其他等关键信息。其中证件类型为非身份证类型,不可申报。
2.3【申报学历】(必填)
点击自动获取学历信息按钮可获取个人学历信息,选中一条点击确定可自动填入对应输入框。如果获取到的学历信息不正确或者获取信息失败,可勾选“学历信息获取失败或者学历信息与本人毕业证信息不一致,可选择手动填写学历信息”进行手动填写学历信息。
如果填写信息时未取得毕业证,可在“是否取得毕业证”填写否,此时可以手动补充完整学历信息,然后到材料上传页面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待取得毕业证后再到系统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2.4【综合信息】(必填)
申报方式可选择“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如果选择“单位申报”,申报信息必须通过单位审核后才提交到人社部门审核。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单位申报时”,报送单位必须为申请人的参保单位且单位完成了单位立户,如果没有参保单位,请选择“个人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2.5【申报下一环节信息】(必填)
提交人选择业务申报去向及所报送单位,单击【下一步】。此时系统会对毕业生信息进行条件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请检查并调整信息后再提交。申报方式选择“个人申报”时,报送单位为“拟接收地”对应的区人社局;申报方式选择“单位申报”时,报送单位为申请人的参保单位,如果报送单位没有值或单位名称不正确,说明申请人没有接收单位的社保信息,此时可将申报方式改为“个人申报”后再提交。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材料,然后提交,等待受理审核。在《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操作栏点击“打印报表”可打印毕业接收申请表。这里记得要去办理报到证改派。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报到地址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或深圳用工单位。广东省内毕业生可以直接在广东省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办理报到证改派。
2.6【事项材料上传】(必填)
提交申报信息后,系统会进行学历比对,需上传的材料由学历比对结果及是否深户决定。
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接收申请表需打印出来由申请人签字。完成以上操作后,再扫描上传到系统。上传对应的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提交申报后可在“用户中心”业务列表,点击“进度”按钮,查看业务的办理进度。
业务审批完成后获得指标卡,入户指标卡查询方式:
(1)“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 户政业务”—“ 其他服务”—“ 人才引进入户指标卡查询”;
(2)公安机关推送的入户指标卡提示短信。
3.办理落户手续
3.1申请户籍迁入
省外户籍的毕业生,在获得指标卡之后,需要办理迁移证,可以让老家的亲人或朋友代办。需要携带《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改派好的报到证,去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填写您要入户的深圳市派出所的地址。
注意: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
省内户籍的不用办理迁移证,但是需要在深圳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具体的流程如下图:
选择“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未持有《户口迁移证》)”,选择办理地点和时间,提交即可。然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分局的户口窗口办理。
3.2预约办理落户
①省内户籍办理
材料:指标卡号、身份证、户口本、数码照片回执、落户地证明材料。
预约流程:“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选择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前往窗口办理。
②省外户籍申办理
材料:指标卡、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数码照片回执、落户地证明材料。
预约流程:“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已持有《户口迁移证》)”,选择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前往窗口办理。
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至此就完成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