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年)
第一部分 职称基础知识概述
一、什么是职称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对专 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 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二、职称系列和档次设置
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中,职称按不同的系列划分种类,共有 27 个系列,例如工程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等。目 前各系列职称基本都划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 级等五个级别,并有相应的资格名称。
具体系列和资格名称见附录之《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等 级一览表》。
三、取得职称的途径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 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简化版评审,详见 P7)、职称评审(详见 P11)、统一考试等三种主要途径取得职称。
(一)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情形: 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根据专业情况,统一设置考试大纲、统一考题、统一组织考试,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进行 评价的一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职业 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全国有效。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经济、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翻译、船舶、通信、出版中初级等,可以按 规定使用,不需要再通过评审或确认。其中,经济、卫生、会计、 审计、统计的高级职称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后再参加评审 方可取得证书。
此外,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试取得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 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 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 系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例如,取得系统架构 设计师资格,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10 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硕士学位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7 年可对应高级工程师职称。 大部分专业由深圳市考试院组织报名考试和发证,可在其网站考试计划安排栏目中查询,http://hrss.sz.gov.cn/szksy/。未在我市设置考点以及由行业 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直接组织开展的考试,请查阅相关单位 官方网站。
我市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情况, 详见附录之《2022 年度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表》。
(二)我市部分专业实行考评结合的情形: 目前我市对工程系列部分专业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如下: 1.建筑工程领域包括专业: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测绘、建筑岩土、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燃气、施工(建筑施工、施工管理)。中级考评结合、初级以考代评。
2.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级考评结合、初级以考代评。
3.铁道交通工程领域包括专业:轨道电气化(铁道机务、铁 道供电)、铁道运输管理(铁道安全)、铁道交通信号、机车车 辆(铁道车辆)、铁道工程(铁道建筑)。中级考评结合、初级 以考代评。
4.标准化专业初、中级考试,均实行以考代评。 考试有关说明如下:
(1)职称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即 2020 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 的,可以申报 2020、2021、2022 年度职称评审。
(3)因 2021 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学历资历计算时间有较大调整,为做好政策衔接过渡,参加 2021 年度职称专业知识考试并 考试通过但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不予作废,在三年 成绩有效期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后,可自行申报。
凡属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专业的申报人员须先通过考试,再 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文件的要求和程序申报评审。
(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和职称评审是职称申报中最常见的 获取途径,在后面相关栏目有详细的解说和指引。
四、关于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问题
有执业准入要求的系列或专业要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申 报评审已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前须提交相应的 从业、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例如卫生、教师等专业。各级各类 学校申报评审、认定教师职称的,申报人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 证。
五、申报人员范围
(一)可申报人员: 1.本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是正在任职期间,“在岗”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我市职称评审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我市直接申报职称评审。 3.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二)不可申报人员: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2.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 得申报。
六、高技能人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粤人社 规〔2022〕5 号),由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高技能 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地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经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职称,需向对应省级高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按照省级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 执行,详情参照以下“申报省属职称评委会评审专业”的处理办法。
七、申报省属职称评委会评审专业
在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受理范围的,按职称属地化管理要求,不允许申报职称省属评委会评审。对于我市未开展的职称评审专业、级别和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需申请参加省属高级职 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
1.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通知及联系方式可登录“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 js.do)”的通知公告。
2.申报省属职称评委会,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系统时,人事单位和主管单位需选择全市统一单位:人事单位请 选择“深圳市送省属评委会评审申报单位(人事单位)”;主管单位请选择:“深圳市送省属评委会评审申报单位(主管单位)”。
3.我市人才一体化平台上的审核申报省属和其他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业务仅为送省评审前的一个环节,送省申请材 料由我市审核纸质材料后申报人自行提交,具体办理流程请依照 所申报省属职称评委会发布的申报通知推进。
4.省属评委会也是一年一度申报。
相关说明:
1.申报人员实际用人单位只需履行线下的材料审核、公示等,不需要在系统上操作,具体业务审核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 受理点进行审核。
2.省属评委会系统长期开放,但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材料要求等需按省属评委会通知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 职称评审申报类型
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
(一)概述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对考核认定对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品德、业绩、能力的表现情况, 进行考核评议后认定相应职称的一种评审方式。是对全日制普通大 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相应职称的简化评审,每年开展一次, 与职称评审工作使用同一申报系统,同步进行(以下简称考核认 定)。
考核认定对象范围,包括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博 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考核认 定的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
(二)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 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技工院校毕业生,且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 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说明: 非全日制学历,包括成教、夜大、函授等其他情况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均不可以申报考核认定业务。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时,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的一级学科作为判断依据,最终结果由评委会投票决定。
2.未曾取得职称。
3.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提供与申报资历年限对应的年度考核,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及以上。
4.符合相应学历要求的资历年限,并缴满对应年限的社保。
5.特殊情况: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粤 人社规〔2020〕33 号文制定出台期间,已通过评审、认定方式 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学 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视为未取得 职称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三)考核认定学历资历条件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 1 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 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 为中级职称;
6.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 职称。
说明:通过考核认定方式最高仅可取得中级职称,且仅限于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申请,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按规定通过评审或者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
(四)材料要求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照, 照片背景颜色要求为红底或蓝底。(此照片将用于资格证书,要 求 jpg 格式,非 JPG;文件大小不超过 50K,像素不小于 128× 180)
2.学历:与申报学历条件相对应的全日制毕业证书。
3.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 认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留学生备案表。
4.业绩成果材料: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在本专业岗位上取得 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
5.工作证明资料:
(1)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申报的人员,需补充提供劳务派遣 合同和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工作证明(包含个人信息、 工作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内容等);
(2)大专学历认定初级、硕士学历认定中级需从事三年专 业技术工作,如在深圳工作未满三年但在市外有工作经历,需补 充提供市外社保缴交证明和工作证明(劳动合同)。
(五)不允许办理考核认定的情形
1.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开展相应考核认定和职称评审;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3.非全日制学历的;
4.已取得职称的不得办理考核认定,除了上述第 8 页提到的 特殊情况外;
5.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 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温馨提示:
(1)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在申报系统选择“初 次职称考核认定”类型认定职称。相对评审,无需逐级申报,材 料较为简单。
(2)考核认定的申报认定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使用同一套系统,申报流程与评审完全一致,符合考核认定条件 的申报人员,在申报类型勾选“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按考核认 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考核认定方式与职称评审方式取得的证书样式是一致的,效力相同。
二、普通申报
普通申报是我市职称评审类型中最常见的申报途径,申报条件具体执行 2016 年之后我省出台的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文件。(详见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汇编)
申报评审材料简略图
说明:获奖、论文和专利栏目不是必填项,根据申报专业的文件 标准要求执行,不同专业、不同等级要求不一样,具体可查看《深圳 市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咨询申报专业对应的评委会。
三、转系列(专业)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 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 197 号)及《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 人社规〔2020〕33 号)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 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技 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 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 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同个系列同个层级,转专业申报需要提供转岗证明,并使用 与原来职称专业不同的业绩材料申报。
需要申请晋升现岗位高一级职称时,申报类型依然需要选择 “转系列申报”,请勿选择“普通申报”。
四、省外(中央单位)职称来深申报
1.使用省外职称晋升高一级别说明 在深圳市职称晋升时,全国各地合法合规取得的职称证均不需经过验证换证,按照年度评审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证书、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任职文件(即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 审批文件)等材料即可。未提交的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 理申报。
如评委会办公室对省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有异议,申报人需 配合提供其证书颁发单位具有评审权等相关资料。
2.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 如申报人需要将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换发为广东省职称证书,则需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 号)规定,申请重新评审。省外职称证 书的重新评审工作与我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使用同一 套业务系统,仅需在申报类型勾选“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 其他条件及流程均与普通评审一致。
3.有关问题说明 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其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2013 年 10 月前经市 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和审核证明, 2013 年 11 月之后我市取消了该笔业务。
4.以下情形的省外职称,不予认可:
①根据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有关部门违反国家全国统考规定通过当地自行评审、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 核发的职称证书。
②参加全国职称统考,但有关部门为申请人自行发放的职 称证书(非国家统一样式证书)。
③取得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④按职称管理权限应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但未经委托程 序自行到外省、中央单位取得职称的。
⑤申报人在取得职称时为公务员身份的。
⑥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职称证书。
⑦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核发的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其专 业技术职务层级和名称不符合国家职称规范的。
⑧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的其他情形。
五、破格申报
深圳市属评委会破格申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严格执行文 件标准要求:
(一)突出贡献人员: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 3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粤人发〔2004〕223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首 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该办法执行。要求:
(1)提交的 业绩材料必须是在国外期间取得的;
(2)必须是回国后首次申 报职称。对回国后已申报评审(含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等其他 途径)的,无论是否取得资格,不得再通过该绿色通道进行申报;
(3)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 证明;
(4)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的真 实性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证明,或由国内三位及以上同行 专家进行专业鉴定;
(5)在全球五百强企业的任职证明由我国 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出具。
(三)普通破格申报人员:破格申报条件执行广东省最新评 价标准,详见《2022 年度广东省职称评审政策文件汇编》。(需 提供两份《广东省深圳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即需要 2 名专家推荐)
(四)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在打赢疫情 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医务防疫人员实施职称激励措施的通 知》(粤人社函〔2020〕37 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 号)等规定执行。
(五)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 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 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 10 年、7 年和 2 年的,符合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 业技术工作分别满 15 年、12 年和 7 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 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已获得香港测量师(产业测量组) 资格的专业人士,可按照房地产估价师相关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 职称;已获香港规划师学会相应会员资格的专业人士,可按照注册城乡规划师相关规定申报相应的副高级职称。
(六)其他破格情况:非上述所列的破格情况,如博士后创 新创业大赛、众创杯获奖人员等,需提供获奖当年度比赛申报通 知及相关获奖佐证材料。
通过以上破格申报途径申报职称人员,均需将符合破格申报对应条件的证明材料上传至“破格申报材料”栏目。
第三部分 职称申报流程简要说明
申报市属评委会简要流程图
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 次,一般 11-12 月份发布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次年 1 月-3月开展职称申报工作,一般 6 月底之前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 全部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及各单位的评后公 示情况,一般 6-8 月之间会陆续发放证书。
注意事项: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请各申报人协调督 促申报时所在单位尽快开展评后公示,同一评委会的评审通过人 员所在单位评后公示的开展及时性与证书发放的速度密切相关。
网上申报重要提示:
(一)关于您的电脑和浏览器兼容性问题:建议使用 win7 以上操作系统,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如使用其他操作 系统和浏览器,可能会有兼容性问题。
(二)申报系统需要以 PDF 格式输出打印评审表等报表,请安装 PDF 官方软件。
(三)系统操作问题详见系统操作手册(申报系统中下载)。
一、个人申报
职 称 申 报 统 一 在 深 圳 市 人 才 一 体 化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 “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
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个人照片、承诺书、 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材 料扫描件的目录要求见附录。(填报资料详见个人系统操作手册)。
注意:个人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审核时,业务审核单 位默认为社保缴交单位。如果业务审核单位和社保缴交单位不一 致,请联系业务审核单位在系统中将个人加入单位预审人员名 单。
二、用人单位审核并组织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在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提交的电 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 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 150 字)。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22 年度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 示名单》、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 5 个工作 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填写评前公示情况表,并在网上申 报系统填写公示意见。
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材料和方式: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并注明投诉 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 示。其他申报材料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并由单位专 人保管,以供查验。
(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投诉举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单位人事管理部 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 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 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 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温馨提示:建议申报人对评前公示情况拍照或截屏保留备查。
三、用人单位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
用人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 办公室受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如需要提交材料至主管部门 审核的,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核。
2019 年起我市职称评审全面实行网上评审,单位无需向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递交纸质材料。
四、缴纳评审费用
(一)缴费标准
2022 年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 于调整职称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 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 元/人(高级评审费 580 元/人、 答辩费 140 元/人)。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 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及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包括中、初级) 的评审费:280 元/人。
4.部分专业系列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另收每人200 元的论著鉴定费。
5.建筑工程、路桥工程、铁道交通工程、标准化中、初级职 称评审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笔试作为评审的一个环节,收 取考务费 100 元/人;考试合格人员经职称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验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按初级 180 元/人、中级 350 元/ 人补足评审费用。
(二)缴费方式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自行打印缴费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说明缴费。(缴费发票打印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五、答辩常规流程
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按时到达指定地 点参加答辩。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 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 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
常规流程:1.签到。申报人员携带身份证件按通知的时间抵达答辩现场,并签到。
2.抽签。申报人员进入等候室,工作人员组织所有申报人员进行答辩顺序抽签,并告知答辩须知事项。
3.等候。申报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放入抽签信封, 并在信封上注明序号、姓名,交由等候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工 作人员按答辩顺序号,逐一引导申报人员进入答辩室等候区。申 报人员听工作人员指引,进入答辩室。
4.答辩。答辩采用问答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回答时请阐述重点、言简意赅。答辩时间到,铃响后,不再答题。
5.离场。申报人员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携带自己的抽签信封 及里面的通讯工具,从指定出口离开。
六、组织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
评审结果请申报人自行登陆申报网站查询。申报人员评审通 过后,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应为申报时所在单位) 要按照要求,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分别组织评后 公示,公示时间均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在网上申报 系统内录入公示情况和单位意见,上传评后公示情况表等相应附 件材料。单位应在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公示,未按时完成公 示的,将影响后续职称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时间。
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材料和方式: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并注明投诉 受理部门及电话。用人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 进行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二)评后公示时间:5 个工作日。
(三)投诉举报处理: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公示单位负责, 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 其它违规行为的,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温馨提示: 建议申报人对评后公示情况拍照或截屏保留备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全部公示(包括单位评后 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送评审 结果审核确认的相关材料。
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 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 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职称证书打印获取
(一)获取证书编号 1.深圳人社局平台发送短信
【深圳人社局】您好,您申请的 XX 年度 XX 专业(级别)职 称评审业务已全部办理通过,职称电子证书已生成,证书编号为:******** 。 请 登 录 广 东 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管 理 系 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 js.do)——证书查询,进行查看及打印。
2. 微信关注“粤省事”--指尖办事--个人办事--登录--专项服务--人才与就业--信息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证书, 查看证书编号。
(二)职称证书打印
请使用 IE8 及以上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 zyjs.do。或者通过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平台跳转到此网站。
1.登录网址,点击证书查询--输入身份证、证书编号等信息--查询--下载。
2.登录网址,选择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入口--网上业务—个 人信息—我的职称证书—查看证照—电子归档下载。
3.微信--粤省事--亮证--添加证照--职业--其他职业--关 联广东省职称证书--右上角搜索职称证—查看详细信息,可获取 证书电子版。
(三)电子证书说明
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的职称电子证书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深圳相应系列、级别专业 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深圳此前核发的原纸质版《广 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四)职称证书补换 在深圳市获取的职称纸质证书,如丢失或损坏,补换办法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人才”-- “专技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考核认定取得)补(换) 发”栏目,进行在线申办。按照系统指引填写申请补办或换证即 可,如有疑问可咨询 88102111。
(五)职称证书查询
我市部分年度的职称证书开通网上查询验证服务,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
九、职称评审表领取
评审结束后,各评委会办公室会发布领取评审表通知。申报 人领取后,注意保管评审表,仅此一份,遗失或损坏无法补领, 领取后及时将评审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第四部分 个人申报有关事项
一、工作所在地及社保问题
(一)社保说明 申报深圳市属评委会评审人员的工作所在地及社保要求有
关说明如下:
(1)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的(除劳务派遣 公司或人才中介外),无需提供隶属关系证明。
(2)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人才中介)的, 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都需要盖 章。
(3)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除人才中介外)不 一致,需要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分为以下两类人员:
①第一类是申报人现在深圳市由单位缴交社保的,可通过社 保缴交单位直接申报,但该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 得申报(劳务派遣人员、有公司隶属关系的除外)。其中,非深 户申报人员原则上需在深工作满一年以上。
②第二类是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在外地,社保缴交也在外 地,但总部在深圳的,可通过总部单位申报,但需要提交单位隶 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 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二)有关问题说明 申报深圳市属评委会职称,非深户人员原则上需要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以深圳的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可以累积计算,允许有社保中断、不连续的情况。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条件说明
学习资历条件按照我省 2016 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 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二)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学历的问题
①对学历的认定应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门或总政、总参、总后 有关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 行。就是说,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 总后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以及中央党校和省、自 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 校学历可予认定。对不属于上述部门发给的学历证书和各种培训 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的依据,只 能作为评审其专业基础知识时参考。
②关于普通高校结业生申报职称学历问题。全日制普通高等 学校的本科、专科教育结业生在申报评审职称时,其学历可比照 降低一个国民教育序列等级的毕业生对待,即本科教育结业生比 照大专学历对待,大专教育结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对待。接受研究 生教育但未取得学历及硕士、博士学位的结业生,按此前取得的 最高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对待。
③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所获文凭申报职称时效力问题。提供省 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明。若其提供 的证明未能认定文凭的合法性和办学层次、类别等要点,仅能代 表该学员接受过相关课程教学的,不能视为该专业有效学历。
④除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外,高 中及以下学历不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⑤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 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 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关于资历的问题
①除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中有明确规定外,申 报评审职称须具有中专以上规定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即资 历。资历要求是与学历要求相连的,有效资历系指取得中专以上 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累计。
②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 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一档次学历的,其专 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从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累加计算。高中学历以 后的工作经历是不可计算在内的,但相应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 价标准条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③学历学位教育是全日制的,在校学习时间不可以计算为专 业技术任职资历,所取得的学术成果、业绩成果等材料也不作为 有效材料。
④取得职称的时间计算办法:自 2021 年度起,对评审取得的职称,对于 2021 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 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 1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例如,申报人在 2022 年 4月取得 2021 年度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算,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满 5 年)。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月 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例如,申报人在 2017 年 11 月取得 2017 年度中级职称,申报 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满 5 年。又如申报人 2018 年 3 月取得 2017年度职称,申报 2021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其职称资历年限仍可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算,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满 5年)。 对于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考条件执行。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 的 12 月 31 日。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 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0〕 33 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 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 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 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具体如下:①对于 2020 年 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 级职称时,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 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②2021 年度及以后通过 专家评审方式取得考核认定证书的,属于评审取得,起算时间为 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 1 月 1 日;③取得时间为 2021 年上半年,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即为评审 取得的,计算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 人社部门,需按通过之日起算。
对于全面实行评聘结合的教育领域各职称系列,其资历年限 计算按照相应标准条件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从 2022 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应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 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 8 学时计算。 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接受以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
2022 年深圳市属评委会仅参考申报人当年度(2022 年 1 月1日至 12 月 31 日)继续教育情况,单位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证明 可作为继续教育有效证明材料。申报人在深圳市职称评审网上申 报系统申报时填报相应继续教育情况(仅要求填报当年情况即 可),经单位审核一并上报。目前,申报深圳市市属评委会的申 报人员原则上不用提交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 打印继续教育证明,而由申报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在申报系统 “继续教育”信息栏目填写继续教育情况即可。
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体执行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之“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 件”或“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主要指取得现职称以来,参 与或主持过何专业技术项目,处理或解决过何专业技术问题,主 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过何专业行业技术标准等。
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查阅《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汇编》。
五、业绩成果条件
具体执行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之“业绩成果条件”。主 要指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何专业技术奖项、奖励或表彰,获得 何专业技术项目成果,取得过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查阅《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汇编》。
六、论文、论著条件
(一)条件说明 执行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和《关于调整职称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 号)。 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查阅《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汇编》。
(二)有关问题说明
(1)论文是指在具有 CN 刊号、ISSN 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 论文数量要求按照有关职称条件执行。现行有关职称评价标准条 件没有要求论文必须在具有 CN 刊号、ISSN 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 表的,可继续按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要求执 行,此类论文在职称申报中继续有效。
(2)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 获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现 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3)论文所发表的“专业刊物”是指与所申报专业类别相 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学术刊物,在与所申报专业类别不一致或不相 近的刊物及综合性刊物专栏上发表的论文仅供参考,不能计算作为有效的论文篇数。
(4)论文杂志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栏目或者“电子出版物出 版单位”栏目查询得到。
七、发明专利条件
发明专利以取得《发明专利证书》作为申报有效依据,获取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正在申请期或者正处于授权公告期的,均不可作为已取得发明专利来申报。
1.对于 2021 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 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 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 1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
2.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 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 评审年度的 9 月 1 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月31 日。
(备注:职称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业绩、获奖材料、论文、专著、专利、编写规范等。)
八、思想道德条件
(一)条件说明 具体执行各系列职称(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任现职 期间,各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凡未如实填报而评审通过 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二)有关问题说明
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 级要求的资历年限。(提供与申报资历年限对应的年度考核,如 申报资历年限 4 年,提供近 4 年年度考核。)
深圳将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申 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 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从撤销职称之日起 3 年。
第五部分 常见问题解答
【申报问题咨询】
1.问: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一致也不相 近,如何申报职称评审?
答:按现从事岗位专业进行申报。
2.问:我准备申报建筑专业工程师评审,请问对我所在单位的资质有无有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个人申报职称与所在单位性质没有要求, 但与个人现岗位和从事专业有关。个别特殊系列在职称评价标准 条件中对单位性质有所规定,如卫生系列等。
3.问:职称评审业务有无国籍限制?对于境外人员有没有特别要求?
答:无国籍限制和特别的要求。符合深圳在职在岗的专业技 术人员,符合评审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4.问:我已经退休,但返聘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请问是 否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答: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 40 号),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问:申报人员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了标准化工程师资格,现 在想申报质量工程师评审可以吗?
答:如确实已转换了工作岗位,则可以申报。
6.问:参加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是否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答: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 关系,并自 2020 年度起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对应的职 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 书。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试行动态管理, 现有情况详见附录之《2022 年度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表》。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以合格证书上的时间起算。
7.问: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申报呢? 答: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
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 荐等程序,并由其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评前审核工 作。
8.问:我是出站博士后,请问我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否可 以作为有效业绩?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业绩是可以作为申报职称评审有 效材料,在程序方面与普通申报人员一样进行申报、提交材料, 无特殊的规定。
9.问:我已经评审获得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是否可以申 报高级经济师。
答:不可以。政工师不能作为中级职称的条件来申报高级职 称评审。
10.问:我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职称,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评 审高级职称吗?
答:可以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我省 2016 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
价标准条件规定中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是符合海外留学回国高层次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 查阅粤人发〔2004〕223 号文);
三是符合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条件的(注:具体条件请查阅 粤人社发〔2012〕38 号文);
四是机关公务员调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 按职员身份管理的;
五是符合其他职称破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需满足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方
可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1.问:我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了经济师证书,请问这是 职称吗?是否还需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
答:通过全国或广东省统一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 经济中、初级,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翻译、船舶中初级等) 就是职称证,不需要再通过评审或确认环节。
12.本人在省外单位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现转入深圳工作。 当前工作单位在职称系统中进行年度考核时,对转入之前年度如 何考核?
答:现单位可依据原单位的年度考核,在系统中对进入本单 位之前的工作年度进行考核填报。
13.申报职称,什么材料可以作为业绩? 答:业绩材料种类繁多,例如施工合同、设计方案、技术方
案、解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合同资料太多,一般要求提供合 同封面、关键页和最后一页法人代表签字页即可。业绩、成果材 料需要有相关佐证材料来证明本人参与和所起到的作用,例如: 会议记录签到表、聘任聘书证明、有签名的技术文件、有签名的 道路施工竣工报告等。业绩是衡量职称业务水平的重要依据,提供的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业绩。
【社保问题咨询】
14.问:我的社保是在分公司缴交的,但总公司要求由总公 司统一申报职称,这样可以吗?
答:可以由分公司申报,也可以由总公司申报,需要提交公 司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开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 业信息截屏)。
15.问:我的社保是在总公司缴交的,人也在总公司上班, 但分公司在深圳市注册,可以由分公司帮忙申报职称吗?
答:可以,需要提交公司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开 具的,或是工商部门网站企业信息截屏)。
16.问:我在深圳工作,但公司帮我在内地缴交社保,是否 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
17.问:在深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户口在内地,是否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
答:在深工作并由单位缴交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不管人事 档案、户口是否在深圳,均可以在深圳申报职称评审。
18. 问:非深户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是否有社保、来深工作年限的要求?
答:非深户人员要求原则上在深工作一年以上。一般情况下 以在深圳的社保缴交记录为准,可以累积计算,允许有社保中断、 不连续的情况。
【继续教育问题咨询】
19.问:我在深圳参加职称评审,请问继续教育证明如何出具?
答:目前,申报深圳市市属评委会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原 则上不用提交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打印继续 教育证明,而是由申报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在申报系统“继续 教育”信息栏目填写继续教育情况,经单位审核上报即可,但要 填报与专业相关的内容。
20.问:我参加职称评审,继续教育需要提供多长时间?
答:需要提供申报职称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如申报 2022 年度职称,需要提供 2022 年度的继续教育即可;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 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 18 学时。
【学历问题咨询】
21.问:截止今年 12 月 31 日,我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 5 年了,今年 7 月 1 日我通过网络教育取得了本科学历,请问我今年 是否可以申报助理级职称?
答:此情况因中专毕业以来参加工作经历可以累积计算,符 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以上”的要求,是可 以直接申报助理级职称的。
22.问:2003 年大专毕业后从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2015 年 取得中级职称,去年刚取得本科学历,请问我今年能申报副高级 职称评审吗?
答:可以,专业技术人员在通过后续学历教育获得本科学历, 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大专学历后累加计算的,即资历年限从 2015 年起到 2022 年已满 5 年,符合申报条件。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问题咨询】
23.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可否申报铁道交通信号专业的职称初次考核认定吗?
答:对口或相近专业原则上按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的一 级学科作为判断依据,最终结果由评委会投票决定。
24.问:我去年用硕士学历认定了初级,明年申请用硕士学 历认定中级,这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适用于“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粤人社规〔2020〕33 号文制定出台期间,已通过评审、 认定方式取得员级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 毕业)学历人员,或取得助理级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视 为未取得职称人员参加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25.问:没有初级职称,能报中级吗?
答:全日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全日制学历为博士研 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注意: 考核认定,需要所学专业、从事专业、申报专业对口或相近。
26.问:全日制本科毕业,2019 年 10 月通过考核认定获得了助理工程师,能申请 2022 年度的中级吗?
答:不能。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 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 段的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2019 年 10 月-2022 年 12 月 31日未满 4 年。
27.问:全日制本科毕业已满一年,从事了本专业相近工作,首次参加了今年职称专业考试是否还能走初次考核通道?
答:可以,可选择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通道。
【我市开展的建筑工程等职称专业知识考试问题咨询】
28.是不是报名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就相当于取得 了相应的职称?
答:不是,该专业考试仅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条件之一。考 试成绩合格后,还需符合广东省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有关文 件的要求,并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系统上申报。
29.是否有考试用书?
答:没有考试用书,具体可登陆深圳考试院网站查阅考试大纲。
30.今年不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今年可以提前报名参加考 试?
答: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但, 因政策调整过渡期原因,参加 2021 年度职称专业知识考试并考 试通过但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考试成绩不予作废,在三年成 绩有效期内符合学历资历条件后,可自行申报。
31.考试成绩合格 3 年内有效,如何理解这个有效期?
答:2020 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申报 2020、2021、2022 年度职称评审。
32.我已通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包括其他类似 的职(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职称评审时是否可免考该专业考 试?
答:不可以免考。
33.我是非深户,未办理居住证,也未在深圳缴交社保,是否可以报名考试?
答:不符合报名条件。
【学术成果问题咨询】
34.问:论文是否一定要第一作者发表?
答:是的。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提交,相应专业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执行。
35.问: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 来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
36. 问:如果我有一篇论文在内部刊物上发表后,又在有刊 号的外部刊物上发表了,算不算一稿多投?
答:不算,如果两本刊物均带有 CN 或 ISSN 刊号的就算一稿多投。
37.问:什么叫专著?
答:专著带有 ISBN 刊号,具体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 准条件附录中有关于专著的解释。
38.问:论文发表的期刊有没有什么要求?
答:论文期刊名录需在中国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或“连续型电子出版 物”查询。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39.问:我的论文是 12 月份被杂志社录用,但发表在次年 1 月份期刊上,今年是否可以用该论文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用于申报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在当年度 12 月31 日前公开发表的。
40.问:论文发表期刊有没有级别的要求?我已在省级期刊 发表论文,是否还要在国家级期刊或者市级期刊发表?
答:论文要求是 CN 或者 ISSN 公开发表的,作者排名是第一 作者或独立。原则上对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不做要求,但如果申报 专业对应执行的文件标准有明确要求的,需按文件标准执行。
【发明专利问题咨询】
41.问:我以发明专利发明人条件申请职称评审,请问发明 人是否有排名要求?
答:原则上发明专利对发明人的排名没有要求,但如果申报 专业对应执行的文件标准有明确要求的,需按文件标准执行。
42.问:我有一项发明专利,目前正在授权公告期,还未取 得发明专利证书,是否可以作为发明专利申报?
答:发明专利栏目要以取得《发明专利证书》作为申报有效 依据。
【转系列问题咨询】
43.问:是否可以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 专业的职称评审?
答:可以。按照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 定(粤人社规〔2020〕33 号)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鼓励 专业技术人才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符合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 准条件的,应使用不同业绩成果申报不同专业职称。
关于不同系列:一个人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的资格, 必须是要有同时在两个系列的岗位上工作,都有业绩成果,符合 两个系列的资格条件提交不同的申报材料;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 应符合申报两个系列的规定要求,才可申报两个不同系列的职 称。例如,医学院校从事临床医学教学的教师,又同时在附属医 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有不同的业绩,符合资格条件的要求,则 可申报两个系列的职称。又例如,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如果既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又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可申报两个系 列的资格。
关于同一系列同一层级的不同专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复 合型人才方向发展,符合相关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且转换工 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使用不同业绩成果申报与现岗 位相对应专业的同一系列同一层级职称评审。在具体操作上,申 报人应作出转岗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转岗相关证明,证明可以 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资历可以从取得原专业低层级 职称的时间起算,业绩成果自转换工作岗位后起算。例如:申报 人在工程技术岗位取得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只有在转换到 其他工程技术岗位的情况下,才能申报其他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 程师职称。在申报评审时,应作出转岗说明,并提交转岗相关证 明,资历可从取得建筑施工工程师职称时起算,业绩成果应自转 换工作岗位后起算。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问题咨询】
44.如何理解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审? 答:如果申报过但评审未通过,无论是否取得资格,不得再
通过该绿色通道进行申报。
45.回国后是否可以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答: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的可以申报,在国外取得的 全日制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 认证书。
【职称证书问题咨询】
46.问:职称证书是否全国有效? 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超过国家合格线标准的,取得的证
书全国有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地方合格线,但未超过国 家合格线者,所取得的证书仅在当地有效。职称评审取得的证书 “哪里评哪里有效”,广东省内评审、认定、确认、考试取得职 称证书在广东省内有效。
47. 问:职称证书是否可以通过网上查询验证?
答:目前我市已开放了 2012 年度以来职称证书查询服务, 具体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政务服务—
—便民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查询事项详见页面介绍。 2018 年起,广东省启用职称电子证书,此后我市获得的职称
证书亦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首页——证书
查询栏目查询。
48.问:我通过职称评审取得的证书,证书的照片是打印上
去的,但没有加盖钢印,请问是否有效。
答:证书是有效的。我市 2014 年度以后评审通过由我局核 发的证书,证书照片处为打印的电子照片,且照片与我局证书查 询验证系统照片一致,并非粘贴的照片,因此证书照片处并未加 盖钢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政务服务——便 民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验证页面对此进行了说明。
【评审结果问题咨询】
49.问:申报人员如何知道评审已经通过?评委会是否有材 料告知申报人员已经通过评审?
答: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 2021 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 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 自然年的 1 月至 3 月,在下一自然年的 6 月底前完成评审。申报 人员使用个人帐号登录申报系统查询业务办理状态,若业务状态 为“业务办结”,结果是“办理不通过”,说明是评审未通过; 申报人员也可以咨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详见 2022 年度深圳市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50.问:评审通过人员哪些评审材料必须要求归档呢? 答:评审通过人员根据申报对应专业的评委会通知,自行打
印《广东省职称证书》和领取《广东省深圳市职称评审表》;其 中,《广东省职称证书》由个人持有,《广东省深圳市职称评审 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第六部分 附录
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学历资历速查表
申报等级 |
技术员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师 |
||
学历资历条件 |
1 |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 毕业 |
1 年 |
-- |
-- |
2 |
大专、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 毕业 |
-- |
3 年 |
-- |
|
3 |
本科、预备技师(技师)班 毕业 |
-- |
1 年 |
-- |
|
4 |
研究生班毕业、本科双学位 |
-- |
1 年 |
-- |
|
5 |
硕士毕业 |
-- |
原则上 3 个月 |
3 年 |
|
6 |
博士学位 |
-- |
-- |
原则上 3 个月 |
备注: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所需的学历为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 制学历。
二、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的计算参照表
类别 |
2021 年度前所获职称 |
2021 年度及以后所获职称 |
资历 |
所获职称评审年度的 1 月 1 日—申请高一级评审 |
所获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 1 月 1 |
年限 |
年度 12 月 31 日 |
日—申请高一级评审年度 12 月 31 日 |
资历 |
(1)持有 2017 年度 中级职称(评审通过日期:2017 年 12 月) |
|
申请高级职称资历年限:2017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5 年 |
||
(2)持有 2019 年度 中级职称(评审通过日期:2020 年 4 月) |
||
举例 |
|
|
说明 |
申请高级职称资历年限:2019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5 年 |
|
(3)持有 2021 年度 中级职称(评审通过日期:2022 年 6 月) |
||
申请高级职称资历年限:2022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5 年 |
||
类别 |
2021 年度前所获职称 |
2021 年度及以后所获职称 |
有效 |
所获职称评审年度的 9 月 1 日—申请高一级评审 |
所获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年 1 月 1 |
材料 |
年度 12 月 31 日 |
日—申请高一级评审年度 12 月 31 日 |
材料 |
(1)持有 2017 年度 中级职称(评审通过日期:2017 年 12 月) |
|
申请高级职称材料有效期:2017 年 9 月 1 日~申报当年度 12 月 31 日 |
||
(2)持有 2019 年度 中级职称( 评审通过日期:2020 年 4 月) |
||
|
||
举例 |
申请高级职称材料有效期:2019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说明 |
(3)持有 2021 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过日期:2022 年 6 月) |
|
申请高级职称材料有效期:2022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
||
|
2.使用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计算时间:从合格证书上的时间起算(注:考试方式取得的证书一般情况下会注明资格证授予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3.使用初次考核认定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计算时间:
(1)对于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考核认定取得职称的专 业技术人才,鉴于粤人社规〔2020〕33 号文出台实施前考核认 定工作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不受省统一安排的评审时 间影响,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 起算时间为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 12 月 31 日。
(2)2021 年度及以后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取得考核认定证书 的,属于评审取得,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个自然 年 1 月 1 日。
(3)取得时间为 2021 年上半年,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即为评审取得的,起算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如果评审或认定机构是人社部门,需按通过之日起算。
(4)均截止到申报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4.使用考试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起算时间:按职业资格证书上的通过时间之日起算,截止到申报当年度的 12 月 31 日。
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等级一览表
序号 |
系列 |
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正高级 |
副高级 |
助理级 |
员级 |
|||||
1 |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人员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助理研究员 |
研究实习员 |
|||
2 |
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助理研究员 |
研究实习员 |
|||
3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医师/主管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主任药师 |
副主任药师 |
主管药师 |
药师 |
药士 |
||||
主任护师 |
副主任护师 |
主管护师 |
护师 |
护士 |
||||
主任技师 |
副主任技师 |
主管技师 |
技师 |
技士 |
||||
4 |
公共法律 服务专业 人员 |
公证员 |
一级公证员 |
二级公证员 |
三级公证员 |
四级公证员 |
||
司法鉴定人 |
正高级司法鉴定人 |
副高级司法鉴定人 |
中级司法鉴定人 |
初级司法鉴定人 |
||||
主任法医师 |
副主任法医师 |
主检法医师 |
法医师 |
|||||
5 |
工程技术人才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技术员 |
||
6 |
农业技术人才 |
农业技术推广 研究员 |
正高级农艺 |
高级农艺师 |
农艺师 |
助理农艺师 |
农业技术员 |
|
正高级畜牧 |
高级畜牧师 |
畜牧师 |
助理畜牧师 |
农业技术员 |
||||
正高级兽医 |
高级兽医师 |
兽医师 |
助理兽医师 |
农业技术员 |
||||
7 |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
高级记者 |
主任记者 |
记者 |
助理记者 |
|||
高级编辑 |
主任编辑 |
编辑 |
助理编辑 |
|||||
8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
编审 |
副编审 |
编辑 |
助理编辑 |
|||
9 |
档案专业人员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馆员 |
助理馆员 |
管理员 |
||
10 |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馆员 |
助理馆员 |
管理员 |
||
11 |
工艺美术专业人员 |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
高级工艺美术师 |
工艺美术师 |
助理工艺美术 师 |
工艺美术员 |
||
12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馆员 |
助理馆员 |
|||
13 |
中小学教师 |
正高级教师 |
高级教师 |
一级教师 |
二级教师 |
三级教师 |
||
14 |
高等学校教师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
15 |
技工院校教师 |
正高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讲师 |
助理讲师 |
|||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
二级实习指导 教师 |
三级实习指导 教师 |
||||
16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正高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讲师 |
助理讲师 |
|||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
二级实习指导 教师 |
三级实习指导 教师 |
||||
17 |
体育专业人员 |
国家级教练 |
高级教练 |
中级教练 |
初级教练 |
|||
正高级运动防护师 |
高级运动防护师 |
中级运动防护师 |
初级运动防护师 |
|||||
18 |
翻译专业人员 |
译审 |
一级翻译 |
二级翻译 |
三级翻译 |
|||
19 |
会计人员 |
正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会计师 |
助理会计师 |
|||
20 |
统计专业人员 |
正高级统计师 |
高级统计师 |
统计师 |
助理统计师 |
21 |
审计专业人员 |
正高级审计师 |
高级审计师 |
审计师 |
助理审计师 |
|
22 |
经济专业人员 |
正高级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 |
经济师 |
助理经济师 |
|
23 |
实验技术人才 |
正高级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实验师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员 |
24 |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 |
播音指导 |
主任播音员主持人 |
一级播音员主持人 |
二级播音员主持人 |
|
25 |
艺术专业人员 |
一级演员 |
二级演员 |
三级演员 |
四级演员 |
|
一级演奏员 |
二级演奏员 |
三级演奏员 |
四级演奏员 |
|||
一级编剧 |
二级编剧 |
三级编剧 |
四级编剧 |
|||
一级导演(编导) |
二级导演(编导) |
三级导演(编导) |
四级导演(编导) |
|||
一级指挥 |
二级指挥 |
三级指挥 |
四级指挥 |
|||
一级作曲 |
二级作曲 |
三级作曲 |
四级作曲 |
|||
一级作词 |
二级作词 |
三级作词 |
四级作词 |
|||
一级摄影(摄像)师 |
二级摄影(摄像)师 |
三级摄影(摄像)师 |
四级摄影(摄像)师 |
|||
一级舞美设计师 |
二级舞美设计师 |
三级舞美设计师 |
四级舞美设计师 |
|||
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
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
三级艺术创意设计 师 |
四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
|||
一级美术师 |
二级美术师 |
三级美术师 |
四级美术师 |
|||
一级文学创作 |
二级文学创作 |
三级文学创作 |
四级文学创作 |
|||
一级演出监督 |
二级演出监督 |
三级演出监督 |
四级演出监督 |
|||
一级舞台技术 |
二级舞台技术 |
三级舞台技术 |
四级舞台技术 |
|||
一级录音师 |
二级录音师 |
三级录音师 |
四级录音师 |
|||
一级剪辑师 |
二级剪辑师 |
三级剪辑师 |
四级剪辑师 |
|||
26 |
船舶专业技术人员 |
正高级船长 |
高级船长 |
中级驾驶员 |
助理驾驶员 |
驾驶员 |
正高级轮机长 |
高级轮机长 |
中级轮机员 |
助理轮机员 |
轮机员 |
||
正高级船舶电子员 |
高级船舶电子员 |
中级船舶电子员 |
助理船舶电子 员 |
船舶电子员 |
||
正高级引航员 |
高级引航员 |
中级引航员 |
助理引航员 |
|||
27 |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 人员 |
正高级飞行员 |
一级飞行员 |
二级飞行员 |
三级飞行员 |
四、上传材料扫描件要求说明
序号 |
材料目录 |
要求说明 |
备注 |
1 |
个人彩色照片 |
1.请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 大一寸电子证件照。2.照片背景颜色应为红 色或蓝色。3.照片为 jpg 格式(注意非 JPG), 大小在 50K 以内,像素不小于 128*180 |
必须上传 |
2 |
广东省深圳市职称 申报承诺书(个人) |
须本人签名 |
必须上传 |
3 |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
1、非以该学历申请职称评审的学历学位证书 |
如为破格申 |
报,按规定无 |
|||
不需要上传。 |
特定学历学位 |
||
2、非海外学历的不要求验证,如已验证可一 |
要求,可不上 |
||
并上传验证证明。 |
传;其余必须 |
||
上传 |
|||
4 |
现职称(职业资格) |
2002 年 12 月以前在深圳取得(含评审、考 |
视个人情况, |
核认定、省外确认)职称证书的需要扫描上 |
|||
传,转系列申报或者转换工作岗位申报同一 |
|||
系列同一层级不同专业的,还需上传转岗证 |
|||
明;职业资格证书需扫描上传;非广东省范 |
|||
证书、证明材料 |
围内的证书,需要上传证书、评审表;或上 |
选择性上传 |
|
传证书、任职文件(职称管理部门印发的红 |
|||
头文件);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 |
|||
统计师等考评结合的系列申报需上传成绩合 |
|||
格证明。 |
|||
5 |
“专业技术工作项 |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需上传相关材料 |
视个人情况, |
目”证明材料 |
选择性上传 |
||
6 |
“课题研究成果”证 |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需上传相关材料 |
视个人情况, |
明材料 |
选择性上传 |
||
7 |
“获奖情况”证明材 |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需上传相关材料 |
视个人情况, |
料 |
选择性上传 |
||
8 |
公开发表(出版)的 |
属在期刊发表论文的上传:封面、有 CN 或 |
视个人情况, |
ISSN 刊号的页面、完整的目录页、论文正文 |
|||
论文、著作、译著 |
页面等扫描件。属著作、译著的上传著作封 |
选择性上传 |
|
面、有 CIP 数据页面及相关页面等 |
|||
9 |
学术会议宣读的论 |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需上传相关材料 |
视个人情况, |
文 |
选择性上传 |
||
10 |
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需上传相关材料 |
视个人情况, |
实例材料 |
选择性上传 |
序号 |
材料目录 |
要求说明 |
备注 |
11 |
“专利及著作(已登 记著作权)情况”证 明材料 |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需上传相关材料 |
视个人情况, 选择性上传 |
12 |
公司隶属关系证明 |
非社保缴交单位、人才中介申报的,需要上 传。证明材料由单位出具,或公司注册信息 截图均可。 |
视个人情况, 选择性上传 |
13 |
广东省深圳市职称 破格申报推荐表 |
须本人、推荐人签名 |
视个人情况, 选择性上传 |
14 |
破格申报证明材料 |
如为破格申报,按照相关要求上传。 |
视个人情况, 选择性上传 |
15 |
广 东 省职 称 申 报 承 诺书(单位) |
单位上传(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加盖 单位公章) |
必须上传 |
材料格式说明:除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上传 PDF 格式。
五、2022 年度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表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可对应的职称 |
1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2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工程师 |
3 |
注册测绘师 |
工程师 |
4 |
执业药师 |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
5 |
注册计量师 |
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计量师:助理工程师 |
6 |
房地产估价师 |
经济师 |
7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工程师 |
8 |
造价工程师 |
2018 年前取得:工程师或者经济师; 2018 年后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 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
9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
10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工程师 |
11 |
二级消防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12 |
注册会计师 |
会计师 |
13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助理工程师 |
14 |
监理工程师 |
工程师 |
15 |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助理工程师 |
16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
17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工程师 |
18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工程师 |
19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工程师 |
20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工程师 |
21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工程师 |
22 |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
工程师 |
23 |
注册冶金工程师 |
工程师 |
24 |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
工程师 |
25 |
注册机械工程师 |
工程师 |
26 |
执业兽医 |
助理兽医师 |
27 |
拍卖师 |
助理经济师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可对应的职称 |
28 |
医师 |
执业医师: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
29 |
护士执业资格 |
护士或护师 |
30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工程师 |
31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 |
经济师或工程师 |
32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资格:工程师 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 |
33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 中级资格:工程师 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 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 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关于助理 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 |
34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职称 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 |
35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会计师 初级资格:助理会计师 |
36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经济师 初级资格:助理经济师 |
37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经济师 |
38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工程师 |
39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
40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 |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助理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
41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 |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
42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主管 护师 初级:药师、护师、技师 |
43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审计师 初级资格:助理审计师或审计员 |
44 |
税务师 |
注册税务师(2014 年及以前取得):经济师 税务师(2014 年以后取得):助理经济师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可对应的职称 |
45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资格: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初级资格: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 对) |
46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资格:统计师 初级资格:助理统计师 |
47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资格:经济师 初级资格:助理经济师 |
48 |
翻译专业资格 |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 |
49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50 |
外销员、国际商务师 |
外销员:助理经济师;国际商务师:经济师 |
51 |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 |
经济师 |
52 |
企业法律顾问 |
经济师 |
53 |
价格鉴证师 |
经济师 |
54 |
物业管理师 |
经济师 |
55 |
管理咨询专业人员 |
经济师或会计师 |
56 |
棉花质量检验师 |
工程师 |
57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
按级别可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
58 |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
按级别可对应助理经济师、经济师 |
注:参加国家统一的的职(执)业资格考试,取得职(执)业资 格的人员,自取得职(执)业资格后,符合申报条件,可申报高一级 职称。上表未列出的职业资格,则不能按此政策申报。
六、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
序号 |
国际职业资格名称 |
译名 |
颁证单位(国家/地 区) |
视同职称 |
所属职称系列 |
1 |
Institute of Ele ctrical and Elec tronics Engineer s Member |
国际电气和 电子工程师 协会会员 |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 会 (Institute of Ele ctrical and Electr onics Engineers)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 |
AICP ( The Ameri 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lann ers) Certificati on |
美国注册规 划师 |
美国规划协会 (American Plannin g Association)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3 |
LEED AP Building Design +Constru ction (LEED AP BD+C) |
美国绿色建 筑认证专家 (LEED 绿色 建筑设计和 施工) |
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 (U.S. Green Build ing Council)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4 |
Science and Tech nology Project M anagement Consul tant |
国际注册科 技项目咨询 管理咨询师 |
美国认证协会 (American Certifi cation Institute )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5 |
Certified Safety Professional |
美国注册安 全工程师 |
美国注册安全师委员 会 (Board of Certifie d Safety Professio nals)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6 |
Member of the Ro yal Town Plannin g Institute |
英国皇家注 册规划师 |
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师 协会 RTPI ( Royal Town Plan ning Institute)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7 |
BREEAM Accredite d Professional |
英国绿色建 筑 BREEAM 特 许从业专家 |
英国建筑研究院 (Building Researc h Establishment)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8 |
BREEAM INC Asses sor |
BREEAM 国际 新建筑评估 师 |
英国建筑研究院 (BRE ,Building Res earch Establishmen t)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9 |
BREEAM In-Use As sessor |
BREEAM 运营 评估师 |
英国建筑研究院 (BRE ,Building Res earch Establishmen t)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0 |
Registered Plann er.Australia |
澳大利亚注 册规划师 |
澳大利亚规划协会 (Planning Institu te of Australia )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1 |
Shenzhen Hongkon g Macau FinTech Professional Pro gramme |
深港澳金融 科技师(二 级) |
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 香港中国金融协会有 限公司 澳门金融学会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2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Planner |
注册专业规 划师 |
香港规划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3 |
Registered Archi tec |
注册建筑师 |
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4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Engineer (Structural) |
注册专业工 程师(结构) |
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5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Engineer (Geotechnical) |
注册专业工 程师(岩土) |
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6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Engineer (Civil) |
注册专业工 程师(土木) |
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7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Engineer (Electrical) |
注册专业工 程师(电机) |
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8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Engineer (Building Servi ce) |
注册专业工 程师(屋宇设 备) |
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 局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19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Surveyor (Quantity Surve ying Division) |
注册专业测 量师(工料测 量组) |
香港测量师学会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0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Surveyor (Building Surve ying Division) |
注册专业测 量师(建筑测 量组) |
香港测量师学会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1 |
Registered Profe ssional Surveyor (General Practi ce Division) |
注册专业测 量师(产业测 量组) |
香港测量师学会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2 |
Authorized Signa tory of the Regi stered General B uilding Contract or or the Regist ered Specialist Contractor |
注册承建商 的获授权签 署人 |
香港屋宇署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3 |
Security Officer |
安全主任 |
香港劳工处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4 |
Security Supervi sor |
安全督导员 |
香港劳工处 |
助理工程 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5 |
Urbanista |
城市规划师 |
澳门建筑工程及城市 规划专业委员会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备注:
持有《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不限国籍、户籍,从事与资格证书相一 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且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条件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 称,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视同职称不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仅用于申报高 一层级职称评审,具体申报要求以我市 2022 年度职称申报通知为准。
一、视同为初级职称的,申报中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相应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
2.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视同为中级职称的,申报高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相应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
2.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
序号 |
国际职业资格名称 |
译名 |
颁证单位(国家/地 区) |
视同职称 |
所属职称系列 |
1 |
CSSBB(Certified Six Sigma Black Belt) |
注册六西格 玛黑带 |
美国质量协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Quality)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2 |
CSSBB(Certified Six Sigma Black Belt) |
注册六西格 玛黑带 |
香港品质管理协会 (Hong Kong Qualit y Management Assoc iation)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3 |
CSSBB(Certified Six Sigma Black Belt) |
注册六西格 玛黑带 |
TUV 莱茵 (TÜV Rheinland) |
工程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4 |
Fellow of Americ an Society for Q uality |
美国质量协 会院士 |
美国质量协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Quality) |
高级工程 师 |
工程技术人才 |
备注:
持有《目录》内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从事与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 术工作,且在深圳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条件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其境外从业经 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视同职称不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仅用于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 具体申报要求以我市 2022 年度职称申报通知为准。
一、视同为中级职称的,申报高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仅限境外人士):.
2.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 年以上。
二、视同为高级职称的,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不限国籍、户籍):
2.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12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