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才引进
一、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
序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适用范围 |
1 |
材料清单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2 |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
原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3 |
本人户口本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4 |
本人身份证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5 |
毕业证书 |
与申报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
6 |
《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境外学历的 |
7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人员 |
8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2)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市外发证的,还需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单位申办情形显示)/申请人(个人申办情形显示)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原件);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
9 |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技能职业资格的人员 |
10 |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的人员 |
11 |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全国统考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
12 |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2014年至2018年或2015年至2019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技能竞赛的人员 |
13 |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此项条件的人员 |
14 |
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投资纳税的人员 |
15 |
国家专利证书及年检发票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包括证书首页及主要信息页) |
申报发明创造的人员 |
16 |
人事档案 |
无需扫描上传系统,也无需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 |
申报调干或调工的人员 |
17 |
学籍档案 |
无需扫描上传,由业务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通知申请人或呈报单位补正 |
申报信息需通过档案核实的人员 |
说明: 申请人在将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之前,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
三、办理流程图
四、操作指引
1. 登录申报系统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没有账号可以注册一个SUUM账户或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选择个人登录,用微信扫码登录即可。
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出验证码完成短信验证。
点击“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在线申办”。
点击“同意”-核对申报人基本信息-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2.个人申报
2.1【申请条件】(必填)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申报条件。
2.2【基本信息】(必填)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年龄、性别、是否深户、手机号码系统默认读出,需补充民族、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
2.3【户籍信息】(必填)
迁入地行政区划选择缴纳社保公司所在的区(迁到人才专户,只能迁入缴纳社保公司所在的区),有房产也可以迁到房产所在的区。有随迁子女的填写随迁子女信息。
2.4【申报学历信息】(必填)
点击自动获取学历信息按钮可获取个人学历信息,选中一条点击确定可自动填入对应输入框。如果获取到的学历信息不正确或者获取信息失败,可勾选“学历信息获取失败或者学历信息与本人毕业证信息不一致,我选择手动填写学历信息”进行手动填写学历信息。
2.5【深圳市参保情况】(必填)
申报人员在深圳市参保情况由系统自动获取。必须有深圳社保且正常参保状态才能申报(高层次人才类的除外)。
2.6【高层次人才信息】(选填)
申请条件是高层次人才类,人才信息内容必填。
2.7【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选填)
申请条件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内容必填。点击【自动获取专业技术职称信息】按钮,可以获取在深圳市取得的职称信息。如果无法获取职称信息,请勾选“职称信息获取失败获取的职称信息不正确,我要手动填写职称信息”后,手动填写。
2.8【技能职业资格】(选填)
申请条件是技能类,技能职业资格内容必填。点击【自动获取技能职业资格信息】按钮,可以自动获取技能职业资格信息。如果无法获取,请勾选“技能信息获取失败或获取的技能信息不正确,我要手动填写技能信息”后,手动填写。其中,职业资格名称是否属于紧缺目录为‘是’,才能以技能类申报在职人才引进,职业资格名称属于紧缺目录,才允许申报在职人才引进。
2.9【获奖信息】(选填)
申请条件是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竞赛、中华技能大奖类、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类、表彰人员类。
2.10【综合信息】(必填)
申报人员工作情况内容必填。其中:
1、调出地是否有人事档案关系的类型:否、是,如果选择否,“个人身份”、“调出单位名称”不需要填写,招调业务类型只可选择“招工”,选择“是”,个人身份选择“工人”,招调业务类型对应为“调工”,个人身份选择“干部”,招调业务类型对应为“调干”。
2、市外人才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时,应如实申报本人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指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以下同)情况。如在户籍地人事档案的,需在申请人才引进时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档案保管单位审核,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没有人事档案的,办理招工手续。未如实申报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的,相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11【子女信息】(选填)
如果【综合信息】里随迁子女数大于0,则必须录入随迁子女的信息,且随迁子女数和录入子女情况的数相等,随迁子女年龄必须在18 周岁以下。
2.12【征信信息】(必填)
如不同意授权获取征信信息,业务将无法自动审批通过。
2.13【体检信息】
根据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人需体检合格(近一年内的体检信息)。您可在提交申请后尽快完成体检。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受理审核人才引进业务。
2.14【邮政代办】(必填)
人才引进审批文件领取方式类型:自主打印、窗口领取。
2.15【申报下一环节信息】(必填)
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报送单位为参保所在区对应的区人社局(高层次人才类“为迁入地行政区划”对应的区人社局)。
2.16【事项材料上传】(选填)
申报人需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并准备相应材料,如申办调干、调工,请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必须有相应的签字或盖章,然后扫描上传到系统。
申报人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的材料。
注:深圳市核准类人才引进呈报表要贴好照片再上传,体检结果未出来先不要点击提交,可点击保存为草稿。
提交申报后可在【用户中心】业务列表,点击【进度】按钮,查看业务的办理进度。
审核通过后即可收到入户指标卡信息。
3. 办理落户手续
3.1申请户籍迁入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籍迁入”。 选择“市外迁入”-“招工招干”-“迁入人才专户”。
填入相关信息等待审核(如果是省外户籍,需要准许迁入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取或者邮件寄送,拿到准许迁入证明后需回原籍办理准迁证或者写授权书让人代办)。
3.2预约办理落户
“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
注:办理派出所选择交社保公司对应的街道,建议拿到指标卡后提前规划预约。
最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对应派出所的户政大厅办理,需要带以下资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的回执、已婚的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需要准迁证和准许迁入证明。(具体资料根据公众号提示的准备)。
办理当天可以拿到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建议问工作人员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便后续办事)。新的身份证需等待1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选择自取或者邮寄,自取需凭原身份证派出所领取,邮寄签收时会将原身份剪掉芯片。
至此就完成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