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
在职人才引进
一、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
序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适用范围 |
1 |
材料清单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2 |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
原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3 |
本人户口本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4 |
本人身份证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所有人 |
5 |
毕业证书 |
与申报学历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
6 |
《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境外学历的 |
7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人员 |
8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2)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市外发证的,还需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单位申办情形显示)/申请人(个人申办情形显示)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原件); |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
9 |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技能职业资格的人员 |
10 |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的人员 |
11 |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全国统考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
12 |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2014年至2018年或2015年至2019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技能竞赛的人员 |
13 |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此项条件的人员 |
14 |
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
申报投资纳税的人员 |
15 |
国家专利证书及年检发票 |
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包括证书首页及主要信息页) |
申报发明创造的人员 |
16 |
人事档案 |
无需扫描上传系统,也无需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 |
申报调干或调工的人员 |
17 |
学籍档案 |
无需扫描上传,由业务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通知申请人或呈报单位补正 |
申报信息需通过档案核实的人员 |
说明: 申请人在将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之前,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
三、申报流程
四、操作指引
1. 登录申报系统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没有账号可以注册一个SUUM账户或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选择个人登录,用微信扫码登录即可。
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出验证码完成短信验证。
点击“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在线申办”。
点击“同意”-核对申报人基本信息-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
2.个人申报
2.1【申请条件】(必填)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申报条件。
2.2【基本信息】(必填)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年龄、性别、是否深户、手机号码系统默认读出,需补充民族、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
2.3【户籍信息】(必填)
迁入地行政区划选择缴纳社保公司所在的区(迁到人才专户,只能迁入缴纳社保公司所在的区),有房产也可以迁到房产所在的区。有随迁子女的填写随迁子女信息。
2.4【申报学历信息】(必填)
点击自动获取学历信息按钮可获取个人学历信息,选中一条点击确定可自动填入对应输入框。如果获取到的学历信息不正确或者获取信息失败,可勾选“学历信息获取失败或者学历信息与本人毕业证信息不一致,我选择手动填写学历信息”进行手动填写学历信息。
2.5【深圳市参保情况】(必填)
申报人员在深圳市参保情况由系统自动获取。必须有深圳社保且正常参保状态才能申报(高层次人才类的除外)。
2.6【高层次人才信息】(选填)
申请条件是高层次人才类,人才信息内容必填。
2.7【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选填)
申请条件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内容必填。点击【自动获取专业技术职称信息】按钮,可以获取在深圳市取得的职称信息。如果无法获取职称信息,请勾选“职称信息获取失败获取的职称信息不正确,我要手动填写职称信息”后,手动填写。
2.8【技能职业资格】(选填)
申请条件是技能类,技能职业资格内容必填。点击【自动获取技能职业资格信息】按钮,可以自动获取技能职业资格信息。如果无法获取,请勾选“技能信息获取失败或获取的技能信息不正确,我要手动填写技能信息”后,手动填写。其中,职业资格名称是否属于紧缺目录为‘是’,才能以技能类申报在职人才引进,职业资格名称属于紧缺目录,才允许申报在职人才引进。
2.9【获奖信息】(选填)
申请条件是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技能竞赛、中华技能大奖类、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类、表彰人员类。
2.10【综合信息】(必填)
申报人员工作情况内容必填。其中:
1、调出地是否有人事档案关系的类型:否、是,如果选择否,“个人身份”、“调出单位名称”不需要填写,招调业务类型只可选择“招工”,选择“是”,个人身份选择“工人”,招调业务类型对应为“调工”,个人身份选择“干部”,招调业务类型对应为“调干”。
2、市外人才在提出人才引进申请时,应如实申报本人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指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以下同)情况。如在户籍地人事档案的,需在申请人才引进时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档案保管单位审核,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没有人事档案的,办理招工手续。未如实申报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手续的,相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11【子女信息】(选填)
如果【综合信息】里随迁子女数大于0,则必须录入随迁子女的信息,且随迁子女数和录入子女情况的数相等,随迁子女年龄必须在18 周岁以下。
2.12【征信信息】(必填)
如不同意授权获取征信信息,业务将无法自动审批通过。
2.13【体检信息】
根据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人需体检合格(近一年内的体检信息)。您可在提交申请后尽快完成体检。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受理审核人才引进业务。
2.14【邮政代办】(必填)
人才引进审批文件领取方式类型:自主打印、窗口领取。
2.15【申报下一环节信息】(必填)
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报送单位为参保所在区对应的区人社局(高层次人才类“为迁入地行政区划”对应的区人社局)。
2.16【事项材料上传】(选填)
申报人需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并准备相应材料,如申办调干、调工,请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必须有相应的签字或盖章,然后扫描上传到系统。
申报人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的材料。
注:深圳市核准类人才引进呈报表要贴好照片再上传,体检结果未出来先不要点击提交,可点击保存为草稿。
提交申报后可在【用户中心】业务列表,点击【进度】按钮,查看业务的办理进度。
审核通过后即可收到入户指标卡信息。
3. 办理落户手续
3.1申请户籍迁入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籍迁入”。 选择“市外迁入”-“招工招干”-“迁入人才专户”。
填入相关信息等待审核(如果是省外户籍,需要准许迁入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取或者邮件寄送,拿到准许迁入证明后需回原籍办理准迁证或者写授权书让人代办)。
3.2预约办理落户
“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
注:办理派出所选择交社保公司对应的街道,建议拿到指标卡后提前规划预约。
最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对应派出所的户政大厅办理,需要带以下资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的回执、已婚的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需要准迁证和准许迁入证明。(具体资料根据公众号提示的准备)。
办理当天可以拿到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建议问工作人员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便后续办事)。新的身份证需等待1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选择自取或者邮寄,自取需凭原身份证派出所领取,邮寄签收时会将原身份剪掉芯片。
至此就完成入户手续。
应届毕业生接收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申请材料
序 |
材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1 |
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
所有人。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
2 |
毕业证 |
所有人。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
3 |
学历验证证明 |
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人员。按照业务受理窗口的通知要求补充提供。 |
4 |
身份证(正反面) |
所有人。扫描原件上传系统。 |
5 |
就业报到证(正反面) |
所有人。非深户毕业生办理入户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深户毕业生扫描上传系统后,办理报到时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如为广东省签发的电子报到证,提供打印件) |
注: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按照短信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要求,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如为广东省签发的电子报到证,提供打印件)及户籍迁入材料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
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后,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材料等要求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三、申报流程
四、报到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
报到地点 |
咨询电话 |
办理报到时间 |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7-19号窗口 |
88123460 |
周一至周五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
82978023 |
周一至周五 |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
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1楼 |
25433922 |
周一至周五 |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
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馆海德三道南门独栋楼房)11-16号窗口 |
86975095 86975067 |
周一至周五 |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
盐田区香径南街盐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
25221303 |
周一至周五 |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宝安人才园一楼人才服务窗口 |
36654321 |
周一至周五 |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
28401604 |
周一至周五 |
坂田街道雪岗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D座5楼 |
28227556 |
周一至周五 |
|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
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3楼316室 |
88211667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 |
85209249 |
周一至周五 |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
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
23332027 |
周一至周五 |
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
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
28333100 |
周一至周五 |
五、操作指引
1.登录申报系统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没有账号可以注册一个SUUM账户或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选择个人登录,用微信扫码登录即可。
阅读“申请条件”、“温馨提示”、“申报材料清单”等信息,并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单击【下一步】。
2. 个人申报
2.1【申请条件】(必填)
申请人进入后,必需选择申请条件:(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2【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必填)
应届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内容必填。标*号信息项,为必填项。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年龄、手机号码系统默认读出,需补充其他等关键信息。其中证件类型为非身份证类型,不可申报。
2.3【申报学历】(必填)
点击自动获取学历信息按钮可获取个人学历信息,选中一条点击确定可自动填入对应输入框。如果获取到的学历信息不正确或者获取信息失败,可勾选“学历信息获取失败或者学历信息与本人毕业证信息不一致,可选择手动填写学历信息”进行手动填写学历信息。
如果填写信息时未取得毕业证,可在“是否取得毕业证”填写否,此时可以手动补充完整学历信息,然后到材料上传页面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待取得毕业证后再到系统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2.4【综合信息】(必填)
申报方式可选择“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如果选择“单位申报”,申报信息必须通过单位审核后才提交到人社部门审核。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单位申报时”,报送单位必须为申请人的参保单位且单位完成了单位立户,如果没有参保单位,请选择“个人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2.5【申报下一环节信息】(必填)
提交人选择业务申报去向及所报送单位,单击【下一步】。此时系统会对毕业生信息进行条件校验,如果校验不通过,请检查并调整信息后再提交。申报方式选择“个人申报”时,报送单位为“拟接收地”对应的区人社局;申报方式选择“单位申报”时,报送单位为申请人的参保单位,如果报送单位没有值或单位名称不正确,说明申请人没有接收单位的社保信息,此时可将申报方式改为“个人申报”后再提交。点击“上传附件”上传材料,然后提交,等待受理审核。在《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的操作栏点击“打印报表”可打印毕业接收申请表。这里记得要去办理报到证改派。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报到地址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局或深圳用工单位。广东省内毕业生可以直接在广东省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办理报到证改派。
2.6【事项材料上传】(必填)
提交申报信息后,系统会进行学历比对,需上传的材料由学历比对结果及是否深户决定。
申报方式为“个人申报”,接收申请表需打印出来由申请人签字。完成以上操作后,再扫描上传到系统。上传对应的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提交申报后可在“用户中心”业务列表,点击“进度”按钮,查看业务的办理进度。
业务审批完成后获得指标卡,入户指标卡查询方式:
(1)“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 户政业务”—“ 其他服务”—“ 人才引进入户指标卡查询”;
(2)公安机关推送的入户指标卡提示短信。
3.办理落户手续
3.1申请户籍迁入
省外户籍的毕业生,在获得指标卡之后,需要办理迁移证,可以让老家的亲人或朋友代办。需要携带《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改派好的报到证,去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填写您要入户的深圳市派出所的地址。
注意: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
省内户籍的不用办理迁移证,但是需要在深圳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具体的流程如下图:
选择“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未持有《户口迁移证》)”,选择办理地点和时间,提交即可。然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分局的户口窗口办理。
3.2预约办理落户
①省内户籍办理
材料:指标卡号、身份证、户口本、数码照片回执、落户地证明材料。
预约流程:“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选择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前往窗口办理。
②省外户籍申办理
材料:指标卡、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数码照片回执、落户地证明材料。
预约流程:“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已持有《户口迁移证》)”,选择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前往窗口办理。
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至此就完成入户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二、申请材料
序 |
申请类型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属本人申请引进,无随迁人员 |
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
|
2 |
已婚且同时办理配偶随迁 |
1.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 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
|
3 |
已婚且同时办理子女随迁 |
1.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 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
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其子女随迁须待其本人入户后,再另行向我市公安部门申请。 |
4 |
已婚且同时办理配偶和子女随迁 |
1.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 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4. 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 |
三、办理流程图
四、操作指引
1. 登录申报系统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redirect=%2Ftype没有账号可以注册一个SUUM账户或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登录,选择个人登录,用微信扫码登录即可。
个人登录系统后,按业务类型分类选择“人才引进”分类,事项选择“深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点击“在线申办”。
进入事项具体页面,阅读“申请条件”、“温馨提示”、“申报材料清单”等信息,并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单击【下一步】。
2.个人申报
2.1【申报情形选择】(必填)
申请人进入后,必需选择申报情形:攻读学位人员申请,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
2.2【留学人员基本信息】(必填)
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系统默认读出,需补充其他等关键信息。其中,国籍选择非中国时,政治面貌、民族、户籍地等不必填(国籍选择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时,政治面貌、民族、户籍地不必填)。证件有效期为身份证的有效时间,有效期小于当前时间,不可申报。
2.3【留学人员业务信息】(必填)
根据《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信息填写留学国家、留学开始时间、留学结束时间、就读学校/科研机构、专业/研究方向、学科、认证学位、教育部证明编号。留学类型为“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时,教育部证明编号和认证学位不需要填写。填写业务信息后,可以根据教育部证明编号获取详细的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
2.4【教育经历】(必填)
教育经历必填,申请人单击【新增】,填写学历具体内容;完成后,单击【保存】。
2.5【工作简历】(选填)
工作经历选填项,申请人为非“待业”状态时,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必须填写一条“至今”的工作简历。如单击【新增】,填写具体内容;完成后,单击【保存】。
2.6【申报下一环节信息】(必填)
留学人员选择业务申报去向及所报送单位,单击【下一步】。提交时对留学信息进行对比,如果比对不通过,弹出提示信息。选择“请仔细核对重新输入”,对业务信息中的留学信息进行修改。选择“输入信息无误,走人工审核通道办理”,不修改留学信息,走人工受理、审核、审批流程。提交时对比通过的,证件为“身份证”,不弹出提示框,直接走秒批流程。
2.7【事项材料上传】(选填)
根据申请人选择申报情形和留学信息的对比结果而定:
(1)攻读学位情形对比结果通过不需要上传材料。
(2)攻读学位情形,申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对比成功,不需要上传材料。
(3)攻读学位情形,选择“临时证明”,需要上传材料。
(4)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情形需要上传材料。
(5)上传附件信息,上传格式支持 PDF 格式和图片。
攻读学位情形——长期证明:
攻读学位情形——临时证明: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情形:
检查数据无误后,单击【提交】,业务送市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秒批情形:
人工审核流程:
2.8资格证明打印
申报业务办结后,在【用户中心】业务列表中,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资格证明。办结的业务因其他原因被撤销后,可打印撤销告知书。
3.办理落户手续
3.1申请户籍迁入
审核通过后即可收到入户指标卡信息,根据公安信息自行办理入户。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籍迁入”。 选择“接收归国留学人员户籍迁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落户情形,如无入户地选择条件,可选择“迁入人才专户”。
填入相关信息等待审核(如果是省外户籍,需要准许迁入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取或者邮件寄送,拿到准许迁入证明后需回原籍办理准迁证或者写授权书让人代办)。
3.2预约办理落户
“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预约”-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
注:办理派出所选择交社保公司对应的街道,建议拿到指标卡后提前规划预约。
最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对应派出所的户政大厅办理,需要带以下资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的回执、已婚的需要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需要准迁证和准许迁入证明。(具体资料根据公众号提示的准备)。
办理当天可以拿到户口本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建议问工作人员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方便后续办事)。新的身份证需等待1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选择自取或者邮寄,自取需凭原身份证派出所领取,邮寄签收时会将原身份剪掉芯片。